成都垃圾房产品介绍:
**标准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(2002版)》(GB50180-93)要求,垃圾转运站应采用封闭式设施,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,并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米。
078号
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。应在住宅(区)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,其面积不宜小于6㎡,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,外部与道路相连;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、宜清洁材料,并配置给排水设施。
箱式变电在总图中要综合考虑,不应设在入口附近,建议其与主体建筑的间距不小于9m,以免影响景观和采光。
关于成都垃圾房的设计与选址应遵循的规范还有很多,为了保障我们有一个健康的生活,在设计时我们要考虑各种因素!